从纽森诉特朗普案看美国总统调动国民警卫队的历史脉络

从纽森诉特朗普案看美国总统调动国民警卫队的历史脉络

hyde258987 2025-08-10 中式家装 2 次浏览 0个评论

当地时间六月十二日下午,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发布司法性紧急暂停令,宣布暂停执行之前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特朗普政府要把国民警卫队控制权还给纽森州长的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随后,在六月十九日,这一紧急暂停令被进一步延长。目前,该案在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仍然在继续审理中。

因此特朗普仍对加州国民警卫队中的4000名士兵保留控制权,直到七月十五日,随着加州抗议的规模和烈度逐渐降低,特朗普主动撤出已经部署的4000名国民警卫队中的一半。在经过了一个月的冲突和对峙后,这看似是一个让步、降温的举措,但这不是加州通过法律途径夺回国民警卫队的指挥权的结果,而是特朗普行使自己自由裁量权的体现。目前洛杉矶仍然有2000名国民警卫队和700名海军陆战队处于部署状态,加州州长纽森仍对军队在加州的持续存在表示抗议。

当地时间2025年6月12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大楼,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查尔斯·布雷耶批准一项紧急临时限制令,以阻止美国总统特朗普部署加利福尼亚州国民警卫队,加州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在裁决后发表讲话。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标志着特朗普的胜利。这种论调不能算错,但是这个胜利是暂时的。原因有三,一是这并不是彻底推翻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判决,而是维持现状,恢复到加州起诉特朗普政府之前的状态,直到做出进一步裁决;二是,在十九日公布的三十八页的判决书上,原文明确指出,法院不同意特朗普派兵决定不受法院审查的观点;三是,此案事关现在美国最紧要的党争,也关乎司法对行政监督这样的国本问题,因此,即使特朗普现在撤军,但是若事后败诉,仍有可能被追责。

尽管洛杉矶直接的冲突降低了,但是在法律战场上,较量仍在进行,此案事关美国总统对内用兵权力和司法对总统行政权力审查范围等根本宪法性的问题,无论加州抗议走向何方,纽森诉特朗普案都将在多个法律轨道中展开斗争,直至某个法院作出最终结论。而这场法律斗争的走向,将很大程度上影响美国未来几十年的宪政结构和产生独裁式总统的可能性。

在特朗普6月7日联邦化2000名国民警卫队之前,已经有整整60年没有发生总统未经州长同意就联邦化国民警卫队了。但是与林登·约翰逊1965年动员国民警卫队保护游行抗议者不同的是,这次特朗普政府是为了镇压抗议者。事实上,在美国历史上其他五次未经州长同意将国民警卫队指挥权收归总统之下,都是为了保护民权,镇压保守的州政府,而这次却是恰恰相反。然而,2025年特朗普对加州国民警卫队的联邦化,不仅仅在道义和立场上是史无前例的重大倒退,在法律状态和法律程序上的争议性也是前所未有,这才真正暴露出了美国对内军事制度的结构性漏洞和法律困境。

2025年国民警卫队联邦化的三个前所未有

国民警卫队的联邦化,指的是总统签署命令将国民警卫队从州服役状态(State Active Duty)转为联邦现役状态(Title 10)。其法律依据在于美国法典第10编,因此也被称作第10编状态。这在美国历史上并不少见,在历次战争中,国民警卫队对外用兵的前提就是激活第10编状态,即使是对内部署,也有先例,但是2025年特朗普联邦化加州国民警卫队,却在法律程序和状态上跟所有的先例都不同,因此争议极大。如果加州败诉,特朗普联邦化国民警卫队极有可能成为新的负面先例,导致总统行政权力进一步扩大,这引发了美国民主制度下自我纠错机制瘫痪和为军事独裁者的产生创造前提条件的担忧。

在二十世纪,总统绕过州长,调动国民警卫队,引援叛乱法,获得执法权,一共有五次:艾森豪威尔-小石城(1957),肯尼迪-密西西比大学(1962),肯尼迪-阿拉巴马大学(1963年6月),肯尼迪-阿拉巴马公立学校(1963年9月),约翰逊-塞尔玛游行(1965)。在法律意义上讲,总统同时引援第十编和叛乱法,不需要州长同意,有对内执法权。在道义上讲,总统都是通过联邦化国民警卫队压制保守的州长,促进民权运动。

而总统经州长同意调动国民警卫队,未引援叛乱法,不获得执法权,在历史上更少见,只有一次:尼克松-纽约邮政工人罢工(1970)。从法律上讲,1970年尼克松只引援了第十编而未引援叛乱法,部署士兵获得州长同意,没有执法权,而只是代替罢工的邮政工人送邮件。而特朗普部署加州国民警卫队,概括地来讲,在法律意义上,和1970年一样,只引援了第十编,但是未获得州长同意,相反却授权没有执法权的士兵执法。

特朗普联邦化加州国民警卫队的第一个前所未有就是不具备执法权的现役军人,实际上在执法:新闻报道显示他们被下达命令可以暂时拘留平民,直到把他们移交给当地执法部门。被联邦化的国民警卫队处于联邦现役状态,在法律上被视为联邦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根据民兵法(Posse Comitatus Act),除非引援叛乱法或者有国会特别授权,否则现役军人不可以在国内执法。而特朗普虽然威胁要引援叛乱法,但是截止到本文截稿日期(7月15日),叛乱法尚未被引援。因此,现在加州国民警卫队实际上处于“非法执法”状态。

特朗普联邦化加州国民警卫队的第二个前所未有是在州长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引援美国法典第10编的国内部署条款。有人可能以为,只要军队联邦化,就可以绕过州长,但是实际上,若是单独引援国内部署12406条,有关命令应由各州州长发布(Orders for these purposes shall be issued through the governors of the States)。譬如,1970年尼克松在单独引援这一条款时,获得了时任纽约州长纳尔逊·洛克菲勒的支持。而特朗普仅引援第10编第12406条而没有通过州长发布命令,这也是6月12号布雷耶法官判处联邦化无效的法理依据。

特朗普联邦化加州国民警卫队的第三个前所未有是命令签署之前没有最高法院或联邦法院的命令。1957年,艾森豪威尔引用了联邦法院关于阿肯色州公立学校废除种族隔离的命令;1962年,肯尼迪引用了最高法院的命令;1963年肯尼迪引用了多个地区联邦法院的命令;1965年约翰逊引用了联邦地区法官的命令;就连1970年尼克松也引用了曼哈顿和布鲁克林的联邦法官禁止罢工的命令。唯独这一次,特朗普宣布联邦化之前,没有任何的法院命令,也没有任何州政府或者抗议者违抗联邦法律的证据。与之前的程序上具有合法性基础不同,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绕过了司法,最大程度上行使了自己主观的自由裁量权,有既是政策制定者也是执行者的嫌疑。

当地时间2025年7月26日,美国加州,洛杉矶联邦大都会拘留中心门前执勤的国民警卫队。

特朗普曾试图制造引援叛乱法的时机

加州起诉特朗普政府的第一个重要论点就是国民警卫队的部署违反了禁止美国军队在国内执法的民兵法。民兵法颁布于1878年,其目的是在南北战争之后,结束联邦军队在南方各州执行民权法,限制联邦保护被解放黑人的能力,是联邦政府对南方各州妥协的结果。民兵法实施后,许多前奴隶主重新获得政治权力,针对黑人的民族压迫又加强了。

讽刺的是,时间过去了150年,美国从未出现过真正的军事独裁者威胁,人们渐渐忘记了民兵法的丑陋起源,在特朗普时代,这部有原罪的恶法,竟意外成了“保护民主的最后防线”。

加州起诉特朗普政府的第二个论点是当前洛杉矶的抗议未满足引援叛乱法的条件。而特朗普政府方面的反驳则是,总统根据叛乱法拥有部署军队的广泛自由裁量权。为什么特朗普政府对外宣称不会引援叛乱法,但是在法庭上却为援引叛乱法进行辩护呢?

实际上这是一个典型的“先斩后奏”策略,即先部署士兵,造成事实上的局势升级,再利用局势的升级来引援叛乱法。部署重武装部队本身就是挑衅,特朗普政府希望抗议者先动手,正如,特朗普在6月14日阅兵时,说的那样:“在阅兵式期间发生任何抗议活动,都将面临非常强大的武力镇压”。他的真实目标是等待借口,然后再用流血事件作为正式引援叛乱法的依据。换句话说,特朗普随时做好了局势升级,引援叛乱法的准备。

尽管目前抗议组织者和参与者能够认清这个陷阱,主动控制暴力程度使抗议降温,特朗普也主动撤回了部分部队,但是只要特朗普的对内兵权没有受到法律限制,这一策略的潜在威胁就依然存在。

1827年马丁诉莫特案将成为特朗普方重要法律依据

无论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什么,败诉方都一定会继续抗争,要么上诉到最高法院,要么申请第九巡回法院以11名法官重新审理。此外,预计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也会再次发布比临时限制令级别更高的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后续司法审理可能会在多个轨道上进行,上诉流程可能会达几周或数月,很大可能性会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而在最高法院上,现在共和党具有明显人数优势,保守派法官和自由派法官的人数比是6:3。在拜登政府期间,所有涉及推进民主党文化议题的案例,几乎都被否决了。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特朗普两次执政期间,凡涉及联邦权力范围和程序正义问题的判例中,特朗普败诉率高达90%以上。保守派法官们并不是共和党的橡皮图章:他们在面对具有明显违法嫌疑的案例时,还是会优先考虑对法律文本的技术性解释和法院的政治信用,而不是个人的价值观和派系。

接下来,无论在哪一个法庭打官司,法律斗争的关键在于对1827年马丁诉莫特案(Martin v. Mott 1827)这一关键判例的新解释。作为特朗普方面论点的重要判例依据,马丁诉莫特案裁定,召集州民兵的权力完全属于总统,他的决定对所有其他人都是决定性的。这一判例使得总统在军事判断上有几乎无限的不可被质疑的自由裁量权。这一自由裁量权与叛乱法相结合,在技术上,就算是只有一个人的抗议,总统也可以宣布镇压叛乱,召集军队,而且期限是无限的。

“马丁诉莫特案”的法官约瑟夫·斯托里

这一判例产生的历史背景,是1812年英美战争,在这场冲突中,英国主要以加拿大为基地对美作战,双方的陆上军事行动主要集中在美加边境地区。时任总统詹姆斯·麦迪逊以美国本土可能遭到英国入侵为由征召各州民兵。然而,当时美国民兵逃兵和拒绝征召率高达20%。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爱国,而是因为民兵本身非全职,装备和训练不足,没有跨州作战的经验和准备,而军营条件又恶劣,因此很多人不愿服役。在1812年美军进攻加拿大本土的尝试中,就有大量民兵不愿跨越领土作战而导致美军战役失败。雅各布·莫特就是拒绝总统征召的成千上万的民兵中的一员。他因为拒绝服兵役被没收了一匹马。随后他在反战的纽约州法院上诉没收他财产的警官马丁,打赢了官司,但是在1927年,这一判例在联邦最高法院被推翻。联邦法院判决莫特败诉,总统有召集州民兵服役的权力。

1812年战争正值紧急时刻,战事最激烈时英军和加拿大民兵甚至占领华盛顿,烧毁白宫,这种严峻局面就证明了征召民兵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在对外战争中,或许适当的集权是必需的。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马丁诉莫特案确立了总统在调动民兵上的自由裁量权。而随后林肯也借助了这一判例,迅速及时召集军队,为打赢内战做出重要准备。

到了今天,这一传统解释急需改革。马丁诉莫特案和叛乱法都有200年左右的历史,那个年代的法律语言和今天相比,更加宽泛,也缺乏有意义的更新,是非常容易被滥用的。在1827年的判例中,法官写道:“当总统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权力时,推定他是依法行使的。每个公职人员都被推定按照其职责行事,直到相反情况得到证明”。之前的法官也没能够预判到,未来的总统会出现特朗普这样的异类。最高法院只能在军事行动后审查行为是否违宪,而不能在一开始就阻止。这样一个极易导致行政权力的过度扩张的制度,有为军事独裁者的出现铺路的风险。

我认为,这一次纽森诉特朗普案,围绕着总统行使引援叛乱法的权力范围和对马丁诉莫特案的新解释,极有可能成为新的先例,也将会重新划定总统对国内用兵权的边界。这不仅仅是党争或者是“州权和联邦权”的二元斗争,而是三权分立之下,总统权力可能不受监督的潜在结构性漏洞。这一结构性漏洞,被之前历任相对体面负责的总统掩盖了,而随着美国民主的重大倒退,国力衰落和社会撕裂,这一深层次的制度困境被再次凸显出来,值得我们持续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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