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46万元;刘某(时任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经理)被罚款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鲁银罚决字〔2025〕11号、12号) |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1 |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 鲁银罚决字〔2025〕11号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 罚款460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
2025年6月17日 | 三年 | |
2 | 刘某(时任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经理) | 鲁银罚决字〔2025〕12号 |
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
罚款40000元 |
中国人民银行 山东省分行 |
2025年6月17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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